全國未成年懷孕諮詢服務專線申請單及社政服務處遇流程 2008/6/27
 

一、協助單位:
(一)遇有未成年懷孕、有照顧困難且需轉介社政單位協助者(即申請人),請填具本單後即代為傳真

      至全國未成年懷孕諮詢服務專線(以下簡稱本專線,傳真號碼:04-2229-7109),並請於傳真後來

      電確認(本專線聯絡電話:0800-257085)。
(二)為維護申請人隱私,請於傳真後將本單送還申請人或即行銷毀。
(三)申請人:
      1.如不願接受協助單位代為傳真或不願填寫本單,可自行攜回,供日後作為
是否尋求協助之參考

        運用。
      2.如有急迫性需求,請逕行撥打本專線(聯絡電話:0800-25-7085)尋求協
助。


二、受理單位:
(一)請將辦理情形(開案與否),重點摘述於「處理情形」欄位內,再回傳本專
線(傳真號碼:04-

      22297109)。
(二)若協助單位(地方政府衛政、戶政單位)欲知後續處遇情形,請地方政府社
政單位一併回覆。
     (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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