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單位 | 教務處 | 發公告者 | 教務處 | 來源 | 140.?.?.12 |
| 標題 | 財團法人行天宮急難濟助 | 相關網址 | 無 | 人氣 | 16769 |
| 時間 | 2013-03-01 13:42:26 (最新編修時間 2015-03-03 12:11:33) | 相關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 一、濟助對象 :本辦法涵蓋家庭急難、學生急難及醫療急難濟助: 1.『家庭急難濟助』:因急難變故而導致生活發生困難者。 2.『學生急難濟助』: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 3.『醫療急難濟助』:因罹病必須至醫院治療 ,其醫療費及輔具費支應有困難者。 4.如有特殊變故須急難救助但不含於上述項目者,另以個案辦理。 二、申請條件與濟助原則 1.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 2.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介申請書註明。 3.申請時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必備- (1)轉介申請書 (2)全戶戶口名簿或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3)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無則免附) ※選項- (1)子女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2)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 (3)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診斷書、醫療或喪葬費用 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三、詳細辦法及下載申請表網址:http://www.ht.org.tw/ch3-2.htm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