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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103上臺南市政府清寒優秀獎學金相關網址人氣15501
時間2013-03-01 13:31:28 (最新編修時間 2014-10-01 10:20:14)相關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1.設籍台南市6個月以上,家境清寒學生。
2.學業平均成績及德育75分以上,未有記過或曠課之紀錄。
3.檢附資料如下:1.低收入戶證明2.學期成績證明3.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4.截止日期於10/6((一)請符合資格的學生連同檢附資料送至註冊組。
5.下載申請表網址:http://boe.tn.edu.tw/boe/wSite/ct?xItem=5623&ctNode=411&mp=22&idPath=405_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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