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單位 | 教務處 | 發公告者 | 教務處 | 來源 | 140.?.?.12 |
| 標題 | 臺中縣98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相關網址 | 無 | 人氣 | 10588 |
| 時間 | 2010-03-17 08:14:04 | 相關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 符合資格的同學提出申請。 主旨: 本縣98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高中職、大專組),自即日起至99年3月3/24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協助所屬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 查照。 說明: 一、申請學生請先行填妥申請表及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各項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者,每頁請蓋用「私章」並交由學校加註「與正本相符」 二、各項證件、申請表填寫及核章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本獎學金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文件皆不退還申請人或就讀學校。 四、檢附「臺中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各乙份,申請表不敷使用可依原格式影印,亦可逕至本縣教育網路中心(網址:http://www.tcc.edu.tw)教育處公告欄下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