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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臺中縣98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相關網址人氣10588
時間2010-03-17 08:14:04相關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符合資格的同學提出申請。
主旨: 本縣98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高中職、大專組),自即日起至99年3月3/24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協助所屬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 查照。

說明:
一、申請學生請先行填妥申請表及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各項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者,每頁請蓋用「私章」並交由學校加註「與正本相符」
二、各項證件、申請表填寫及核章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本獎學金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文件皆不退還申請人或就讀學校。
四、檢附「臺中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各乙份,申請表不敷使用可依原格式影印,亦可逕至本縣教育網路中心(網址:http://www.tcc.edu.tw)教育處公告欄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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