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公告系統]
單位教務處發公告者教務處來源140.?.?.12
標題高雄縣98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良學生獎學金相關網址人氣10180
時間2010-03-17 08:06:58相關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有關高雄縣98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學校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請依規定辦理,即日起至99年3月29日止接受申請,請 查照。

說明:

一、除鄉、鎮、市公所登記有案之低收入戶外,其餘均不必繳付清寒證明,附繳之低收入證明及成績證明須為正本或加蓋\\\原發証單位印信之影印本,否則不予受理。


二、申請辦法暨申請書各乙份,申請辦法暨申請書亦可至該會網址(http://www.kscc.gov.tw)下載中心下載
 

[回公告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