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單位 | 教務處 | 發公告者 | 教務處 | 來源 | 140.?.?.12 |
| 標題 | 高雄縣98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良學生獎學金 | 相關網址 | 無 | 人氣 | 10180 |
| 時間 | 2010-03-17 08:06:58 | 相關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 有關高雄縣98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學校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請依規定辦理,即日起至99年3月29日止接受申請,請 查照。 說明: 一、除鄉、鎮、市公所登記有案之低收入戶外,其餘均不必繳付清寒證明,附繳之低收入證明及成績證明須為正本或加蓋\\\原發証單位印信之影印本,否則不予受理。 二、申請辦法暨申請書各乙份,申請辦法暨申請書亦可至該會網址(http://www.kscc.gov.tw)下載中心下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