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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相關網址人氣6561
時間2009-09-09 13:32:22相關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主旨: 關於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乙案,請符合資格學生如期提出申請,請 查照。

說明:
一、本(98)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起至97年10月12日(星期一)止,備齊後送至註冊組,逾期不再受理。

二、旨揭獎學金實施要點及申請表件可逕至臺中市政府教育處資訊網(http://140.128.55.2/new/news/index-1.php?m1=11&m2=67&id=107)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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