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單位 | 教務處 | 發公告者 | 教務處 | 來源 | 140.?.?.12 |
| 標題 |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助學金申請 | 相關網址 | 無 | 人氣 | 5242 |
| 時間 | 2009-03-06 10:54:43 | 相關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為鼓勵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在學學生,不因家庭清寒或變故而失學, 能在該會關懷扶助下完成教育,其助學對象與金額如下,請各校轉學生週知並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申請期限為98年3月10日止。 申請條件、方法及表格請逕自行天宮五大志業網下載(http://www.ht.org.tw/education/education_in.htm)。 一、助學對象: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家境清寒或家庭變故者。惟年滿25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二、助學金額: (一)國小組: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參仟元整。 (二)國中組: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三)高中(職)組:1. 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2. 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捌仟元整。 (四)大 專 組:1. 含五專四至五年級及二專、二技、四技、大學部學生。 2. 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壹萬貳仟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