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單位 | 教務處 | 發公告者 | 教務處 | 來源 | 140.?.?.12 |
| 標題 | 嘉義市政府97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相關網址 | 無 | 人氣 | 10176 |
| 時間 | 2008-03-17 13:44:29 (最新編修時間 2008-10-13 15:29:17) | 相關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 符合資格的同學提出申請。 主旨: 嘉義市97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如附件),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10月28日止受理申請,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鄉鎮市公所登記有案之低收入戶,其附繳低收入戶證明須為正本,或加蓋原發證單位印信之 影本,未依規定概不受理。 二、家境清寒者,無須附鄰長、村里長或經由學校教師認定之清寒證明,另附有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 證明者,優先考慮。 三、本獎學金自治條例及申請書請逕自該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cy.edu.tw)/行政公告摘要內 下載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