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單位 | 教務處 | 發公告者 | 教務處 | 來源 | 140.?.?.12 |
| 標題 | 嘉義縣政府97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學校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相關網址 | 無 | 人氣 | 10558 |
| 時間 | 2008-03-17 13:24:29 (最新編修時間 2008-10-21 16:41:43) | 相關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 有關嘉義縣97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學校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請依規定辦理,即日起至97年10月28日止接受申請,請 查照。 說明: 一、除了鄉、鎮、市公所登記有案之低收入戶外,凡具清寒事實者由學校導師簽章證明,請勿繳交村、里長清寒證明。附繳之低收入戶證明及成績證明須為正本或加蓋原發證單位印信之影印本。 二、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可逕上該府網站首頁選取便民服務/便民e點通/申請項目/教育類/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下載(http://www.cyhg.gov.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