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單位 | 教務處 | 發公告者 | 教務處 | 來源 | 101.?.?.93 |
| 標題 | 新竹縣112學年度第1學期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清寒 優秀學生獎學金至9/25止 | 相關網址 | 無 | 人氣 | 26365 |
| 時間 | 2023-09-05 22:01:37 (最新編修時間 2023-09-05 22:03:29) | 相關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 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學金)應合於下列條件之一,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一、 國中學生語文、數學、社會、藝術、自然科學、健康與體育、科技、綜合活動等八類科,每類科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高中、高職學生德行成績甲等 (八十分以上),學期成績及體育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者。 二、 大專院校學生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