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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竹縣112學年度第1學期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清寒 優秀學生獎學金至9/25止相關網址人氣26365
時間2023-09-05 22:01:37 (最新編修時間 2023-09-05 22:03:29)相關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學金)應合於下列條件之一,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一、 國中學生語文、數學、社會、藝術、自然科學、健康與體育、科技、綜合活動等八類科,每類科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高中、高職學生德行成績甲等 (八十分以上),學期成績及體育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者。
二、 大專院校學生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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