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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教務處 發公告者教務處來源101.?.?.168
標題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2年單親培力計畫 相關網址人氣14076
時間2023-08-27 11:04:58相關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單親父母就讀大 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 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 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二、受理申請時間為112年9月7日至112年10月6 日止,如有相關問題,請 逕洽本署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及電話:韓小姐,02-2321-2100轉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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