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單位 | 教務處 | 發公告者 | 教務處 | 來源 | 140.?.?.253 |
| 標題 | 111-2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本校收件至3/7止) | 相關網址 | 有 | 人氣 | 20989 |
| 時間 | 2023-02-15 03:38:36 | 相關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 111-2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本校收件至3/7止) 二、本項獎學金申請需由就讀學校初審合格後,彙整列冊(依學業成績高低順序)函報本府教育處(學輔校安科)彙辦;未依 規定者(如證件不齊、未經學校核章、逾期或個別申請等)概不受理。 三、為利簡政便民,學生申請時得自行檢附戶口名簿、戶籍謄本及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等文件,或同意由本府本職權查 證,惟未成年之申請學生須附繳家長同意書。 四、審核錄取結果將另函請學校轉知學生,所送申請書及證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退還。 五、旨揭獎學金自治條例及申請書請逕至本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cy.edu.tw | |||||
| ★相關網址1:https://edu.chiayi.gov.tw/News_Content.aspx?n=4579&s=7721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