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單位 | 教務處 | 發公告者 | 教務處 | 來源 | 140.?.?.253 |
| 標題 | 112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集報學生於居護暨隔離試場考(分)區應考 | 相關網址 | 有 | 人氣 | 11736 |
| 時間 | 2022-10-21 12:20:39 (最新編修時間 2022-10-21 12:22:20) | 相關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 112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含第一次考試、第二次考試)集報學生於居護暨隔離試場考(分)區應考相關事宜 一、112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以下簡稱112英聽)第一次考試訂於111年10月22日(六)舉行,第二次考試訂於111年12月10日(六)舉行。為維護考生應試權益,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與教育部同意,將於20個縣市另設居護暨隔離考(分)區,提供確診(輕/無症狀)與居家隔離考生應試。 提醒所屬考生,若於111年10月22日(六)112英聽第一次考試當日屬「確診」、「居家隔離」或「自主防疫」者,請考生務必至本會大考中心112英聽試務專區「COVID-19自主填報專區」填報。系統開放時間為111年10月15日(六)上午9時起至同年10月22日(六)下午5時止。 二、若所屬考生於111年10月22日(六)當日為確診(輕/無症狀)者: (1)請協助考生向居住所在地之縣市衛政單位解除解除電子監控。 (2)請協助確認考生於111年10月22日(六)選擇何種交通方式前往應試地點。考生得以同住親友1位接送,或選擇搭乘防疫計程車(考生自付車資)至考場;若選擇搭乘防疫計程車者,請協助並確認考生搭乘的防疫計程車車號,再至自主填報系統回填相關資訊。 若所屬考生於111年10月22日(六)當日為居家隔離者:請協助確認考生於111年10月22日(六)選擇何種交通方式前往應試地點。考生得以同住親友1位接送,或選擇搭乘防疫計程車(考生自付車資)至考場;若選擇搭乘防疫計程車者,請協助並確認考生搭乘的防疫計程車車號,再至自主填報系統回填相關資訊。 三、相關協助事項,詳請參見附件之「集報學校就所屬集報考生於居護暨隔離考(分)區應考協助事項」;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會大考中心郭碩芳小姐,電話:(02)2366-1416#602,電子郵件信箱:shuo@ceec.edu.tw。 | |||||
| ★相關網址1:http://www.wnvs.cyc.edu.tw/~teacher/109/111102103.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