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單位 | 教務處 | 發公告者 | 教務處 | 來源 | 140.?.?.253 |
| 標題 | 111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報名重要注意事項 | 相關網址 | 無 | 人氣 | 12551 |
| 時間 | 2022-06-02 08:08:02 (最新編修時間 2022-06-02 08:13:42) | 相關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 111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報名重要注意事項 一、通過第一階段統測成績篩選之考生,完成第二階段報名,說明如下: (一)旨揭入學招生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含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於111年6月2日(星期四)10:00起開放考生使用。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暨繳費截止日期由各校系科(組)、學程自訂。系統開放時間為每日8:00起至21:00止(首日為10:00起至21:00止),系統於21:00準時關閉,此時正在進行上傳中的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將無法完成上傳,惠請輔導所屬考生特別注意,務必預留時間上傳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二)第二階段繳費查詢系統獨立為一系統,兩系統作業系統操作順序互不影響,提醒考生務必於各校所訂截止時間內完成第二階段報名(含學習歷程備審資料網路上傳)及繳費作業。 二、111學年度起,旨揭入學招生參採考生就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學習歷程檔案,作為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備審資料審查,相關說明如下,惠請輔導貴校所屬考生: (一)「B-1.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為必採項目,如考生中央資料庫未具有相對應「B-1.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之資料,上傳模式選擇「勾選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者,將無法完成報名。 (二)上傳模式為「自行上傳PDF檔案」之考生,系統不會呈現考生在學期間之幹部經歷給大學端,考生須向就讀學校索取相關證明,並自行上傳,始能將幹部經歷呈現給申請之大學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