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單位 | 教務處 | 發公告者 | 教務處 | 來源 | 218.?.?.235 |
| 標題 |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111學年度分科測驗報名及相關事宜 | 相關網址 | 有 | 人氣 | 18776 |
| 時間 | 2022-04-21 22:32:41 | 相關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 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 有關111學年度分科測驗報名及相關事宜 一、111學年度分科測驗報名時間:111.06.09(星期四)至06.20(星期一)。 二、111學年度分科測驗高三應屆畢業生之報名: (一)已取得畢業證書者,可採集體報名或個別報名,但僅能二擇一;未取得畢業證書者,一律採集體報名。請參閱分科測驗簡章第6頁之相關說明。 (二)請學校協助逐一確認貴校欲參加分科測驗考試且已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將採取「學校集體報名」或「個別報名」等何種方式報名,避免錯過分科測驗考試報名時間而未完成報名作業。 三、111學年度分科測驗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之特殊項目申請日期為111.06.06(星期一)至111.06.16(星期四)(與報名時間不同);若考生於111學年度學測時已通過特殊項目審查,可沿用學測審查結果於分科測驗之對應考科(分科測驗簡章第16頁);分科測驗特殊項目之申請相關注意事項請參閱簡章第16-17頁。本會會以雙掛號將相關訊息寄送給111學年度學測使用特殊項目應考服務之考生,並同時發文給前述考生所屬集報學校提醒考生相關注意事項。 四、111學年度分科測驗簡章網路版已公告,可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簡章專區下載。紙本簡章索取辦法,請參閱簡章封底頁面。 五、本會大考中心於111.04.07(星期四)至04.14(星期四)在北、中、南、東舉辦之「111學年度分科測驗試務相關說明會」簡報已公告於本會大考中心網站最新訊息及分科測驗(110前指考)考試訊息專區,可下載參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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