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單位 | 教務處 | 發公告者 | 教務處 | 來源 | 218.?.?.235 |
| 標題 | 4/23(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考生注意事項 | 相關網址 | 有 | 人氣 | 9461 |
| 時間 | 2022-04-20 14:25:53 (最新編修時間 2022-04-21 22:32:51) | 相關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 111/4/23(六)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術科測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考生注意事項 一、依據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委員會111年4月12日111高特專甄字第1111900035號函辦理。 二、節錄考生注意事項如下: (一)禁止參加術科測驗之考生: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者,或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被列管為「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或「自主健康管理」之考生。 (二)申請補考措施:考生得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發放之通知文件向報名學校提出補考申請,由學校審核通過後,於術科測驗後3 日內將證明文件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補考生名冊函報本委員會備查,並應於術科測驗後二週內辦理完成補考事宜。 (三)嚴禁隱匿個人身體症狀(同健康聲明書填寫內容),如經查明屬實者,取消術科測驗資格(成績不予計算),並依中央疫情通報作業規定,通報主管機關及依「傳染病防治法」處理。 (四)考生應於測驗當日應填寫、繳交由招生學校提供之「個人健康狀況聲明書」及「個人健康狀況聲明切結書」至各招生學校。 (五)考生應落實自我健康狀況監測,如有發燒及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應主動告知監試人員,並應自備口罩且主動配戴後,方得進入測驗試場應試。 (六)考生學校遇班級停課或全校停課時,考生須附測驗前24 小時內篩檢(含家用快篩)或PCR 檢驗陰性證明,方得進入測驗試場應試。 (七)學校協助考生量測體溫時,額溫 37.5 度(含)以上之考生請於複檢區休息 5-10 分鐘後,由複檢人員使用額溫槍或耳溫槍確認是否發燒(額溫超過 37.5 度以上、耳溫超過 38 度以上)。 (八)考生及所有與會人員均須配戴口罩。 (九)進入校園請進行人流、總量管制,並採實聯制入校;試場及考生休息區以採梅花座為原則安排保持社交距離。 (十)為避免有群聚感染之虞,本次術科測驗不開放考生家長入場陪考。 ※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突發傷病考生,每位考生得申請1 名陪同人員協助照護。其陪同人員應事先與招生學校提出申請(家長陪考申請書下載),於測驗當日應確保與申請名單相符,配合防疫措施,採實聯制入校,且均無符合確診者、「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者。 (十一)測驗當日請考生提早出門,以避免交通壅塞或其他因素(如量測體溫等)耽誤測驗。 建議考生至少於測驗開始前 30 分鐘抵達考區,並攜帶有效身分證件正本及准考證準時應試。 如考場附近停車不便,請盡量為家長接送或者利用大眾運輸工具。 三、其他 (一)本注意事項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發布疫情訊息修正之。 (二)防疫期間,相關訊息請隨時留意瀏覽本校公告。 四、【個人健康狀況聲明書暨切結書(考生)】、個人健康狀況聲明書暨切結書(陪同人員)】如附件 | |||||
| ★相關網址1:http://www.wnvs.cyc.edu.tw/~teacher/109/111042001.pdf | |||||
| ★相關網址2:http://www.wnvs.cyc.edu.tw/~teacher/109/111042002.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