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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110-1寶島時代村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本校收件截止9/23)相關網址人氣3898
時間2021-08-19 14:59:21相關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寶島時代村股份有限公司
110年各級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辦
寶島時代村秉持回饋社會的心意,為獎勵南投縣清寒優秀學生認真學業,鼓勵學子日後能奉獻國家社會,設立此獎助學金,特訂定本要點。
1、申請資格
凡設籍於南投縣(市)滿六個月以上,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各級學校之清寒優秀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1)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2)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其他家境清寒,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者。

2、本獎學金每年發給一次,各組成績之標準如下:
(1)高中(職)學生前一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平均75分以上(高一學生以國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80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五年制專科學校之一、二、三年級併入高中(職)計。
(2)凡在109年參加過中華民國舉辦全國性競賽,種類不拘,榮獲前三名,且在校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3、本學年度錄取金額:
(1)高中職校:每名新臺幣5,000元。
(2)全國競賽獎:每名新台幣5,000元。

4、各學校推薦優秀清寒學生申請本獎學金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1)申請書1份。
(2)學生證影本(正、反面,且須蓋有本學期註冊章)。
(3)109學年度下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1份(請載明分數並由學校加蓋證明章)。
(4)全國競賽獎,需出示得獎證明影本(領獎時需攜帶證本核對)
(5)戶口名簿影本(請學校加蓋與正本相符之審核章)或戶籍謄本1份。
(6)公所出具低收入戶證明。無公所低收入戶證明者,可經由學校證明家境清寒而推薦。
(7)申請書及學校證明家境清寒表格可自寶島時代村粉絲團
(8)獎學金申請資料請寄至寶島時代村-獎助學金專案收(地址︰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1039號;電話︰0921-706-069)

5、申請獎學金所送各項書表,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6、申請期間:2021/08/10~2021/09/30止,並以郵戳為憑,逾期或個別申請者不予受理。
7、凡申請獎學金學生已受公費者,不予發給。
8、申請本獎學金者,經本公司核准後,將另行通知領取辦法。
9、本奬學金受獎學生如申請資料與事實不符,經查證屬實者,應繳還其已具領獎學金。
10、如有未盡事宜,寶島時代村保留最終解釋權,詳洽寶島時代村Facebook或諮詢電話0921-706-069陳先生


 
★相關網址1:http://www.wnvs.cyc.edu.tw/~teacher/109/1100819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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