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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國立中央大學『鄧念濠校友』清寒優秀學生入學獎學金相關網址人氣6473
時間2021-04-23 08:29:55相關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國立中央大學大氣科學學系系友會辦理「『鄧念濠校友』清寒優秀學生入學獎學金辦法」

一、依據國立中央大學大氣科學學系系友會110年4月14日中大氣字第1100414003號函辦理。
第一條 為鼓勵清寒優秀學生進入國立中央大學大氣科學學系(以下簡稱大氣系)大學部就
       讀,特設立「鄧念濠校友清寒優秀學生入學獎學金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核獎對象:具政府機關所開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經大學繁星推薦入學(簡
       稱繁星推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簡稱個人申請)、大學考試入學(簡稱考試入學)或
       其他資優學生入學管道錄取進入大氣系就讀之大一新生。
第三條 申請標準: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以繁星推薦或個人申請入學錄取進入大氣系,且甄選總成績,列錄取名額前百分
           之三十以內者;或由系上審查達標準者,由學校或系上出具證明。
       二、經考試入學錄取進入大氣系,其加權後之入學總成績,列錄取名額前百分之三十
           以內者。
       三、由其他資優學生入學管道錄取且經導師推薦者。
第四條 核獎與頒發辦法
       一、 本獎學金委由大氣系初審、推薦,由系友會理事會審核。
       二、 獎學金名額及金額:每年至多兩名,每名總獎學金新台幣十萬元。
       三、 獎學金核發:大一第一與第二學期各頒發新台幣五萬元,但第一學期學業平均成
            績未達全班前百分之三十以內(含)者,取消第二學期之獎學金頒發。
       四、 第一學期於入學後申請審核通過核發;第二學期於確認上學期成績後於提交審
            核後核發。
       五、 保留入學資格者,不得領取本獎學金;於獎學金頒發前休學、退學、轉學者,
            取消獎學金頒發,但遇有特殊事故休學,經審核同意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 本獎學金之經費由鄧念濠校友支付。

二、如對旨揭獎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會楊小姐詢問(電話:03-422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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