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務處 | 發公告者 | 教務處 | 來源 | 61.?.?.234 |
標題 | 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生應注意事項 | 相關網址 | 有 | 人氣 | 5346 |
時間 | 2021-03-24 15:21:51 (最新編修時間 2021-04-28 20:35:37) | 相關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110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即將在 110 年 5 月 1 日和 5 月 2 日舉行 以下幾點也請各位考生留意並配合: 壹、考試前 一、請詳閱「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要點」,避免違規。 二、110 年 5 月 1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起,於各考(分)區入口處公布「試場平面圖」、「試場分配表」,考生可於當日上午 8 時起前往考(分)區入口處查看試場位置, 再到試場外依「試場座位表」查看方位,但不開放進入試場。 三、准考證正本為考生每節應試必要文件,考生應攜帶准考證入場應試。考試當天務必備妥准考證正本和應試文具,從寬評估路程所需時間,儘早出門。 四、答案卡(卷)作答規定請詳閱簡章之附錄八~附錄十二。 貳、考試中 一、請勿將耳機、手機及智慧型手環(如:小米手環等)、智慧型手錶(如:Apple Watch等)、智慧型眼鏡等穿戴式裝置帶入試場;如不慎攜帶入場,請先關閉鬧鈴功能, 並關機或將電池拔出,再放置於「臨時置物區」,以確保不會發出聲響;考生攜帶入場(含臨時置物區)之手機、手錶等物品,如於考試中發出聲響或影響試 場秩序者,仍視同違規處理! 二、預備鈴(鐘)響起,考生即可進入試場,請迅速對號入座;在考試開始鈴(鐘)響前,切記不可以翻閱試題本、書籍或紙張,也不可以書寫、劃記、作答或未經監試人 員許可逕行離座。 三、考試開始鈴(鐘)響起,考生即可開始作答。考生應掌握作答時間於答案卡(卷)作答,考試結束鈴(鐘)響畢時,應即停止作答且雙手離開桌面;歷年仍有考生 將答案寫在試題本,待聽到考試結束鈴(鐘)響時,才發現來不及在答案卡(卷)作答。 四、除試題本及答案卡(卷)外,請考生不要在准考證或文具等處標示、抄錄題目或答案。 五、試題本及答案卡(卷)不可攜出試場外,考生離場時應全部繳回。 六、設計群專業科目(二)「基本設計、繪畫基礎、基礎圖學」考試,考生不可以攜帶色票(卡)或含有與考試內容相關文字或符號之物件,並注意各題作答指定範圍, 未於指定範圍作答之內容不予計分。 參、考試後 對於違規之行為有疑慮需進一步說明,考生本人應於當日應考最後一節結束後30 分鐘內逕至試務辦公室向考(分)區主任提出書面申復,逾期不予受理。 網址1-四技考生注意事項宣導簡報 網址2-四技給考生和家長公開信 網址3-四技設計群專業科目(二)媒材與工具規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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