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單位 | 教務處 | 發公告者 | 教務處 | 來源 | 140.?.?.253 |
| 標題 | 109-2宜蘭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本校收件截止3/12) | 相關網址 | 有 | 人氣 | 7428 |
| 時間 | 2021-02-18 14:36:20 | 相關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 依據宜蘭縣政府110年2月9日府教學字第1100023610號函辦理。 一、依據宜蘭縣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辦法辦理。 二、本府為獎勵優秀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一般優秀學生奮學向上,特訂定獎學金發給辦法,並以低收入戶及身 心障礙身分之學生為優先,各組錄取30名後(若有餘額併入一般學生),餘20名分配予一般優秀學生。 三、本獎學金核定名額每學期大學(專)50名,每名6,000元,高中(職)50名,每名3,000元。前項名額,低收入戶或身心障 礙學生優先錄取,各組均以30名為限,餘各組20名分配予一般優秀學生。 四、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 (二)學業平均成績、操性成績需80分以上(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單以資證 明)。 (三)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不得申請。 (四)專科學校五專制,一、二、三年級學生屬高中組,四、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五、申請方式: (一)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請至本府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 全文檢索輸入獎學金申請(首頁右側)或至http://rff.ilc.edu.tw/prise/網址登錄申請。 (二)開放網路申請日期為本(110)年3月1日起至3月20日下午五時止。 (三)申請本獎學金倘無法提供本人郵局帳戶,請提供直系親屬(如父、母、祖父、祖母)帳戶,須另簽立切結書一併 上傳並將紙本「撥入他人帳戶切結書」正本寄出,餘詳細申請方式請參考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六、申請後請主動上網查看審核情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經複核後,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站及獎學金網路申請 頁面,不另行通知。 七、獎學金相關訊息,可洽凱旋國中林均瑛組長(電話:03-9255600#405)或教育處學管科林家穎小姐(電話:03- 9251000#2676);使用網路系統問題,請聯絡教網中心方志倫老師(電話:03-9369968#3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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