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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輔導室發公告者輔導室來源2001:288:6106:0:3ca4.?.?.
標題於「國教署特殊教育網路中心」中建置特殊教育助理人員增能課程平臺相關網址人氣4160
時間2020-12-08 09:02:24相關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6條第5款規定,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應接受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三十六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每年並應接受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九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
二、本署為增進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相關知能,於「國教署特殊教育網路中心」(網址:https://www.aide.edu.tw/ischool/publish_page/0/)中建置特殊教育助理人員增能課程平臺,貴校可妥善利用本平臺資料,並轉知校內人員多加利用。
三、檢附網頁說明圖一份。


 
★相關網址1:http://140.130.192.3/edoc/rcv/attch/20201126155649222-393551900V0000000_0144917A00_ATT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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