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單位 | 教務處 | 發公告者 | 教務處 | 來源 | 140.?.?.5 |
| 標題 | 110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暨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二次考試報名 | 相關網址 | 有 | 人氣 | 18407 |
| 時間 | 2020-10-06 16:18:51 (最新編修時間 2020-10-06 16:20:07) | 相關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 一、110學年度集體報名作業開放時間如下: (一)學科能力測驗(以下簡稱學測): 1、前置作業系統:109年10月6日至109年11月13日。 2、報名系統:109年10月30日至109年11月13日。 (二)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以下簡稱英聽)第二次考試: 1、前置作業系統:109年10月6日至109年11月13日。 2、報名系統:109年11月9日至109年11月13日。 二、110學年度學測及英聽第二次考試報名作業注意事項: (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各項考試防疫措施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請特別留意。 (二)英聽第二次考試日期109年12月12日,學測考試日期 110年1月22日~ 23日。 (三)報考資格為「高級中等學校之三年級在學學生、畢業生 或具同等學力者」,有關考生報名費列於簡章「伍、報 名」之說明。 (四)如於學測、英聽第二次考試報名期限內未完成報名作業 或未繳交報名費者,即未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本中心概 不受理補辦報名或繳費。為避免影響考生權益,請考生 確實核對其報考資料,尤其是考試地區、學測報考科目 等資料。 (五)考生依各考試及報名方式繳費,低收入戶考生之報名費 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減免報名費十分之六。學測為選 考,收費方式分為【基本作業費】及【考科測驗費】兩 項,考生視個人之選考科目數【國文考科測驗費含國文 (選擇題)與國寫兩節次】計算報名費。英聽第二次考試 集體報名一般考生報名費每名350元。 (六)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注意事項: 1. 英聽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特殊項目應考服務兩次 考試採一次審查作業,審查結果適用於兩次考試。英 聽第一次考試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審查 結果已於109年10月6日(二)寄出。如通過審查之考生 有報考英聽第二次考試,因有新事證或新病況且與前 次考試申請項目不同者,須於109年11月13日前以 書面向本中心提出複審。 2.學測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將自109年 10月30日起至11月13日止受理申請;考生或 各單位須於受理期間提出申請及資料繳驗,以作為審 查之依據。為確保相關考生之應考權益,請惠派相關 業務承辦人員依考試簡章「柒、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 考生應考服務」之規定協助考生辦理應考服務申請事 宜。考生病情如有不自主發出聲音或離座走動等干擾 他人作答、影響試場秩序者,請務必詳實告知,以利 適切安置應試環境。 3.本學年度起,診斷證明書開立之醫院層級增列「地區 醫院」;申請並通過審查使用之語音播放試題,試題 播放設備將由CD播放器將改為MP3播放器。 4.為提升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針對特殊 項目中之延長考試時間,英聽以不超過各題原作答時 間之1.5倍為原則;學測各節考試以30分鐘為原則。考生如有超出簡章所訂延長時間原則之需求者,得提供 相關證明文件申請,經審查通過後提供。 (七)為配合防疫及試務安排之需要,考生如於考試前罹患傳 染性結核病(痰檢驗屬陽性階段者)、麻疹、德國麻 疹、百日咳、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水痘時,或考生突發重大傷病,務請隨時聯絡本中心,俾便事先安排相關試務。 四、響應環保與無紙化政策,各項考試不寄發考試通知,考生 可於應考資訊查詢系統開放日起,至本中心網站試務專區 之應考資訊查詢系統查覽或列印,或以電話語音查詢。本中心對報名時有填寫行動電話號碼之考生將以簡訊通知網路查詢連結。 五、考生於考試當日應攜帶以下任一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應試並供監試人員查驗:國民身分證、有照片之健保卡、 駕駛執照、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本學年度新增)、護照或居留證。 六、110學年度考試簡章中有關考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請參閱本簡章附錄六之「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基金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測驗服務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 及利用告知事項」,請貴單位轉知考生詳讀,以保障個人權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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