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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相關網址人氣21871
時間2020-09-11 15:36:24相關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 依據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勵辦法辦理。
二. 申請資格為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 以上學校及本市國民中學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 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 以上懲處者,得申請發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三. 申請程序說明如下:
 (一)申請學生請填妥資料,向學校提出申請;維一年級新生申請發給獎學金者,以申請第二學期獎學金為限:
  1、申請書。
  2、108學年第2學期成績證明文件。
  3、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足以識別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
  4、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高雄市社福比對系統造冊核章證明。
四. 上開獎勵辦法及相關申請表件,亦可逕至本局網站(網 址:http://www.kh.edu.tw)查詢下載→各式表單→各式表 單下載→高中職教育科→學生獎補助參閱下載。

 
★相關網址1:http://www.kh.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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