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公告系統]
單位教務處發公告者教務處來源140.?.?.5
標題金門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相關網址人氣21173
時間2020-09-11 15:34:38相關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 依據金門縣政府109年9月3日府教國字第1090077074號函辦理。

二. 申請對象:以學生現仍在籍,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 須全時進修者(不含在職專班、帶職帶薪或帶薪進修者)。
(一)學生設籍金門縣連續達三年。
(二)父或母(監護人)設籍金門縣連續達十年現仍在籍。

三. 台省公私立高中(職)學校,每學期錄取10名,每名 新台幣2,000元整(公立高中〔職〕取5名、私立高中 〔職〕取5名)。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享有政府公費待遇者。 (二)有1科成績不及格者。 (三)曾受記過處分者(大專)。

五. 經審核錄取者,本局將另函通知學校(轉知學生)。

六. 本獎學金相關申請規定及申請表件請逕至本府教育處網站下載。
 
★相關網址1:http://eduweb.cy.edu.tw/km02

[回公告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