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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相關網址人氣21168
時間2020-09-02 09:02:01相關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依據「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自治條例」辦理。
二、申請資格: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現正肄業於國內公私立 高級中學以上學校之學生〈含補校及研究所〉。 三、申請表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乙份。
 (二)「前學年」成績證明書乙份(正本)。
 (三)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A4規格)。
 (四)清寒證明文件。
 (五)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六)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得其他獎學金在學證明書(如附 件)。
 (七)德行評量推薦為清寒優秀學生者(由導師在前學年成績 證明書正本上加註並簽章證明)。
三、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本府教育處鄒老師,電話:02-2430- 1505分機104或本市百福國中教務處註冊組葉老師,電話: 02-2451-1158分機12。

 
★相關網址1:https://www.kl.edu.tw/v7/eduweb/index.php?func=law&law_id=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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