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務處 | 發公告者 | 教務處 | 來源 | 140.?.?.5 |
標題 | 111學年度起證書納入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報名資格及優待加分案 | 相關網址 | 有 | 人氣 | 14622 |
時間 | 2020-08-28 14:17:12 | 相關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111學年度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證書納入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報名資格及優待加分案 一、本案業經教育部109年8月6日臺教技(一)字第1090108352號函同意備查。 二、旨揭報名資格及優待加分案係為鼓勵非應屆生重返校園,並提供具備專業技能人士自我充實進修之機會,本會就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以下簡稱專技人員普考)各類科對應專業情形、考試內容、通過人數、通過率及與技術型高中課程之關聯性,訂定優待加分比率,以期望提供非應屆畢業生回流學習之機會、提升自我競爭力,並擴大各技專校院之招生來源。 三、本案訂定16張專技人員普考證書對應於13個招生類別及加分比率,加分15%計11張次,加分8%計21張次,總計32張次,並自111學年度起正式實施。 四、檢附本案相關說明1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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