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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台北市之低收入戶學生學生餐費補助相關網址人氣17114
時間2019-09-18 07:30:36 (最新編修時間 2019-09-18 07:30:57)相關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旨揭餐費補助含就讀日間部、夜間部或進修學校學生,補助方式如下:

(一)補助對象:設籍臺北市、持有臺北市「低收入戶卡」,就讀全國公私立高級中學及職業學校(含夜間部或進修學校),於法定修業年限內且實際到校上課學生;就讀
夜間部或補校者須為民國90年8月30日以後出生開學未滿19足歲之學生。

(二)補助額度:每名學生每上課日補助55元,本學期上課日計99日108/8/30-109/1/20),合計每人補助5,445元。

符合資格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洽詢,收件至108年9月25日,逾期不受理


 
★相關網址1:https://www.doe.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4A662A07653DFDA&sms=69B4E6B26379EE4E&s=4AEB145F848E7C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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