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務處 | 發公告者 | 教務處 | 來源 | 140.?.?.5 |
標題 |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獎學金 | 相關網址 | 無 | 人氣 | 10799 |
時間 | 2019-02-27 07:34:21 | 相關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一、申請資格:凡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讀學生,得申請本獎學金。 但已享有師資培育校院、軍警校院、特殊教育學校之全額學雜費補助及就讀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第3年起之碩、博士班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 二、成績標準: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80分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身心障礙學生體育成績60分以上)。 前1學期(1年級)或前1學年(其他年級)有記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 三、申請文件及注意事項:1年級生採計1年級第1學期(1上)之成績單;其他年級採計前1學年之第1、2學期成績單(例如:2年級生採計1年級上下學期成績)為證明。 四、檢附資料:低收入戶證明及學生本人之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申請人個人存摺,提供同戶籍直系親屬者亦可)。 五、線上申請方式(自108年4月1日開放線上註冊申請至108年4月20日止): 申請網:新北市高中以上學生獎學金申請網(http://award.ntpc.edu.tw/)。 【欲申請者,請自行郵寄、送件】 (一)註冊:一律以個人身分證號註冊,並參閱註冊頁下方「填寫說明」後,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上傳各類身分證明文件電子檔。 所有證明文件均請以掃描或數位相機拍攝(系統只接受JPG、GIF、BMP、PNG等影像格式,不接受PDF檔)後上傳。 (二)申請:以個人註冊之帳號密碼登入系統,點選系統左側「申請獎學金」後,依個人申請類別提出申請,並上傳成績證明文件(需已加蓋關防或經學校認定核章)、郵局帳戶封面影本、身心障礙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電子檔。 (三)請於7月底前自行上前揭申請網站查詢審核結果。 (四)系統客服人員L05-80723456分機550或551 (五)申請期間 104/4/1-4/2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