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單位 | 教務處 | 發公告者 | 教務處 | 來源 | 140.?.?.12 |
| 標題 | 台北市芙蓉扶輪社教育獎學金 | 相關網址 | 無 | 人氣 | 2221 |
| 時間 | 2005-09-20 16:01:32 | 相關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 一、申請資格: 1.家境清寒以無直系血親尊親屬單親或家逢變故本年度天然災周受災戶子女而經渧貧困者為優先獎助對象。 2.操行80分及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者 二、名額:每校至多以2名為限以學業成績或操行成績較優者優先不得重覆申請。 三、金額:一萬元 四、申請程序: 1.學生證影本一份2.(班導師)推薦涵一份3.學年成績單影本一份4.自傳(一千字以內)一份 5.清寒證明一份(戶政機關開立之證明)6.前五項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P.S 申請資料備齊後自行以掛號寄至本社辦事處(台北市民權東路2段41號B1台北芙蓉扶輪社)。 五、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月3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