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務處 | 發公告者 | 教務處 | 來源 | 140.?.?.5 |
標題 | 財團法人永裕文教基金會 | 相關網址 | 無 | 人氣 | 9844 |
時間 | 2018-10-04 11:44:09 | 相關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壹、申請資格: 凡學子戶籍設於台南市(原台南縣、市),家境清寒或(中)低收入戶者,符合下列標準均得申請獎助,每戶以獎助一名為限。(就讀於夜間部、補習學校、進修部、在職進修(專)班、博士班或享有學校公費者不予獎助) (一) 106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無任何學科不及格,及操行成績在75分以上者。 (二)同一年度無學校或其他團體之獎學金、或享有學校公費者。 貳、獎助學金金額:國內高中職學生(含五專1~3年級)組:每名獎助學金5,000元整。 參、申請手續及檢附文件: (一)填具本會當期之獎助學金申請書(黏貼最近照片一張)及切結書各一份(歡迎來電索取申請書及切結書等表格)。 (二)自傳(以A4格式紙張,簡述家庭狀況及學業心得)一份。 (三)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書正本)、106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四)當年度清寒證明正本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肆、以上所填具之申請書及應檢附文件除作為審核獎助學金外,本會不作為其他用途,所附文件亦不予退還。不全或逾期者,恕不受理,亦不予退還。 伍、因獎助學金金額有限,本會有審核申請者得獎與否之權利。獎助學金預計發放時間為106年11月23日起,得獎人名單除於報紙公告外,並由本會另行發函通知領獎。 即日起至10/20截止收件,符合資格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