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公告系統]
單位教務處發公告者教務處來源140.?.?.12
標題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辦法相關網址人氣2311
時間2005-09-16 09:49:57相關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轉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理失業勞工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就學補助實施計畫」,
非自願失業勞工學生家長於期限(九十四年十月二十日前),
申請資格及相關文件請上網(www.cla.gov.tw)下載,
受理申請日期:94年9月20日起至94年10月20日止。
申請方式:一律採通信申請。受理窗口:該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小組
(通訊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9號7樓)

 

[回公告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