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務處 | 發公告者 | 教務處 | 來源 | 140.?.?.5 |
標題 | 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 相關網址 | 有 | 人氣 | 12260 |
時間 | 2018-09-18 09:42:00 | 相關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一、申請資格:需具備中華民國之國籍,就讀國內各級日、夜間部及補校在學學生(含當學期畢業生) 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 (一)∼(四)類獎助學金,需為 顏面損傷 或 重大燒傷 之在學學生。顏面損傷是指其頭、頸、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者。 2. (五)∼(六)類「勇源-陽光子女助學金」、「明閱科技-陽光子女特殊才藝獎學金」,需父母一方為顏面損傷 或 重大燒傷之在學子女申請。 四、申請方式:可從陽光官網進行線上申請,亦可透過紙本方式提出申請。 凡以線上申請者,可使用收件編號查詢申請進度。 107 年度申請高中組以上獎助學金,一律使用線上申請系統,恕不接受紙本申請書。 本年度獎助學金申請自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符合資格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洽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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