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務處 | 發公告者 | 教務處 | 來源 | 140.?.?.5 |
標題 | 中華電信方賢齊先生獎學金 | 相關網址 | 有 | 人氣 | 18564 |
時間 | 2018-09-18 09:40:40 | 相關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一、獎勵對象與申請資格: (一)高中組: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在學學生。(不含高一新生) 1.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且學業成績全部及格者。(如以等第計分者至少需達A-) 2.前一學年(自106年9月至107年8月底)參與社會服務活動累計至少3天(或累計20小時)以上。 3.需符合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條件。 4.同時符合以上條件者,始能申請本獎學金。 5.續領資格:107學年度獲獎且符合上述條件者,明年(108學年度)擬優先獲選。 (一)高中組需繳交文件如下: 1.填具高中組申請表格1份。 2.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1份(上下學期)。 3.自傳(最多不得超過1,000字)。 4.在學證明(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 5.低收入戶(清寒)證明或村里長證明。 6.教師推薦表格。 7.前一學年社會服務或社團服務經驗(自106年9月至107年8月底),並檢附校方或機構單位開立之證明文件。 8.個資保護法同意書(申請人需簽章,未滿20歲學生須有法定代理人簽章)。 詳細申請辦法及申請表格,請下載電子檔:http://t.cn/RkDlhGK 收件至107年9月30日,逾期不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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