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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財團法人弘揚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相關網址人氣9144
時間2018-08-29 14:15:46相關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申請資格:
(一) 家境清寒具有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或其他清寒證明
(二) 前一學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學業成績85分以上者。
(三) 孝行須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有下列具體之事蹟:
    1.能長期協助家務,照護老殘幼小,親侍久病未癒之尊親屬,經年如一而無怨尤者。
    2.謹身節用,刻苦奮鬥,盡力侍奉父母及尊親屬,深得里鄰讚佩者。
    3.克盡孝道,助人行孝,糾正社會不良風氣,感化頑劣有具體事蹟者。
    4.其他對待尊長之行為,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要求,足以導引人心,見賢   思齊者。
(四)高中(職)學生:經審核通過後,每名發放新臺幣1萬元整。
(五)符合資格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洽詢。
(六) 收件至107年9月15日,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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