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務處 | 發公告者 | 教務處 | 來源 | 140.?.?.5 |
標題 |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 相關網址 | 有 | 人氣 | 12769 |
時間 | 2018-08-29 14:12:08 | 相關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凡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學生之 單親家庭子女,均可申請。依對象分為三組,每組名額 100 名。 高中(職)組 (B 組):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肆仟伍佰元整。 申請資格: 一、上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 75 分以上。 二、本獎學金之申請,限一戶一名,同父、母之兄弟姊妹,不論校別、學歷,限 一人申請。 三、本獎學金之申請,限未享有公費待遇者。 四、本獎學金之申請,申請者本人需為單身。 五、國一新生無國中成績故不具申請資格。 六、高一新生申請組別為國中組。 七、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屬高中(職)組。 八、大一新生申請組別為高中(職)組。 九、研究生、延修生,不列入本專案對象。 十、單親家庭共同監護者,需提供雙方戶籍謄本 應備文件 1.最近三個月內申請者本人及監護人戶籍謄本正本,共同監護者需檢附雙方戶籍 謄本(需有紀事內容) 2.107 學年度在學證明 3.106 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正本(或於申請書上填寫分數並請學校核章) 收件至107年9月24日,逾期不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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