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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相關網址人氣12625
時間2018-08-29 14:12:08相關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凡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學生之 單親家庭子女,均可申請。依對象分為三組,每組名額 100 名。
高中(職)組 (B 組):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肆仟伍佰元整。
申請資格:
一、上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 75 分以上。
二、本獎學金之申請,限一戶一名,同父、母之兄弟姊妹,不論校別、學歷,限 一人申請。 三、本獎學金之申請,限未享有公費待遇者。
四、本獎學金之申請,申請者本人需為單身。
五、國一新生無國中成績故不具申請資格。
六、高一新生申請組別為國中組。
七、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屬高中(職)組。
八、大一新生申請組別為高中(職)組。
九、研究生、延修生,不列入本專案對象。
十、單親家庭共同監護者,需提供雙方戶籍謄本
應備文件
1.最近三個月內申請者本人及監護人戶籍謄本正本,共同監護者需檢附雙方戶籍 謄本(需有紀事內容)
2.107 學年度在學證明
3.106 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正本(或於申請書上填寫分數並請學校核章)
收件至107年9月24日,逾期不受理

 
★相關網址1:http://www.spe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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