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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2018年國泰卓越獎助計劃相關網址人氣13307
時間2018-07-09 07:43:04相關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每一申請人或團體,得於下列類別擇一申請:
(一)卓越學子類
1. 獎助對象:符合下列二項條件其中之一者
(1)107學年度就讀國內高中職之本國籍績優學生。
(2)曾獲得2016、2017年本獎助金得主,目前已於大專院校就讀一年級者。
2. 申請資格:符合下列二項條件者
(1) 低收入戶家庭之子女。
(2) 106學年度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 80 分以上,且操行無負面評語者。
(二)特殊功績類
1. 獎助對象:107學年度本國籍在學學生(個人/團體)。
說明:如報名團體類者,請推派一位「代表人」上網報名,並以「特殊功績成果報告」代替自傳。
2. 申請資格:對國家社會有傑出貢獻,或擁有特殊專長與發展潛能,可代表國家對外爭取榮耀,或已於國際性競賽締造佳績之個人與團體,可為學子勵志模範,並經師長推薦者。
(三)特色獎助類
1. 獎助對象:107學年度就讀國內高中職以上之本國學生個人或團體。
2. 申請資格:個人或團隊於「教育及社區發展」、「永續未來」、「金融科技」、「新興議題」等領域,提出具創新視野、有助社會正向改變之「特色研究」或「公益提案」

(四)獎助金額
卓越學子類:每名獎助6萬元
特殊功績類:每案獎助10萬元
特色獎助類:每案獎助10~20萬元,特殊卓越提案並經評審一致推薦者,獎助金得提高至30萬元。

即日起至9/28日止,符合資格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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