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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羅慧夫顱顏基金會得福獎助學金相關網址人氣17164
時間2018-06-11 15:45:22相關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羅慧夫顱顏基金會得福獎助學金

針對高中、大學、研究所之在學顱顏青年提供獎、助學金及優秀才藝獎學金。
1. 申請者須具備中華民國國籍。
2. 先天性顱顏患者指唇顎裂、小耳症、半邊小臉症及其他先天顱顏畸形之患者(齒顎咬合不正,血管瘤之患者不包含在內),經醫師認定,並開立診斷證明者。
3. 在學學生係指當年9月各級日、夜間部仍在學之學生,不含當年6月畢業者(繼續升學者不在此規定中)。
4. 申請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者,係指於前學年期間高中(職)以上獲個人校際以上比賽前三名(校內比賽則不含),若非代表學校參與民間或政府單位舉辦之比賽申請此獎項者,基金會有最終審核權 。
5. 學業總平均係指前學年度第一、二學期之智育成績平均。
6. 申請獎助學金每次只能選擇一類,不得重覆申請。
7. 申請人請擇北、中、南三區其一提出申請,並於收到領獎通知後,在申請區域參加頒獎典禮親自領獎,若無法參加頒獎典禮,則應致電該區域承辦人,約定時間於各區分會辦公室面談親自領獎。
8. 申請人獲獎後,須一年內於本基金會擔任志工,未擔任志工者則喪失隔年申請資格。
9. 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得獎作品,邀請於頒獎典禮當日展示或演出。
應備證件:
1.本會申請書
2.學校107 學年度成績單(包括上、下兩學期)正本或蓋有學校戳章 之成績單影本。
3.申請特殊才藝獎學金者免繳學校成績單,但須附上得獎證明。
3-1.參加民間單位或縣政府舉辦之比賽個人獎項前三名者,需另附 報導文章或推薦函。
4.全戶戶籍謄本影本(曾獲本獎學金者可免繳)。
5.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曾獲本獎學金者可免繳)。
6.申請助學金者須提供全戶綜合所得歸戶清單及財產歸戶清單。
7.自傳乙篇(含生涯規劃)或作文。
(1)自傳:初次申請者提供,請說明自己成長過程及外觀對自己所帶來的影響。
(2)作文:曾領獎一次以上者提 供,題目:我眼的勇者。
8.基金會開立之服務時數證明 (首次申請者不需檢附)
申請期間:107年 8 月 27 日至 107年 9 月 28 日接受申請與審理,逾期不受理。

 
★相關網址1:https://www.nncf.org/about/service/financial/scholarsh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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