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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107年度紅心向日葵獎助學金相關網址人氣6203
時間2018-03-21 09:47:02相關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107年度紅心向日葵獎助學金

在監服刑收容人之國小至大專25歲以下在學子女(具中華民國國籍),就讀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學校。
申請獎項:
一、品學兼優獎:學期總成績平均60分以上,且未有重大不良操行紀錄者。
二、特殊才藝獎:參與縣市級比賽獲獎者(需有證明文件)。
三、徵文漫畫比賽:以「與受刑人的回憶」為主題,進行文章或漫畫創作。
*上述申請人父或母,須107年仍在監(所)執行者。
必備文件:
一、品學兼優/特殊才藝獎:
1. 107年紅心向日葵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乙份。
2. 已蓋106學年下學期註冊章學生證影本乙份(國小免付)。
3. 106年度上學期成績單乙份。
4. 可證明申請人與受刑人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乙份
(如: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子女身分證影本)。
5. 申請人父或母107年度開立在監(所)服刑證明文件正/影本乙份(在監證明最下方日期為107年x月x日)。
6. 郵局帳戶之存摺封面影本。
7. 【重要】申請特殊才藝獎助學金者,需附上縣市級比賽之獲獎獎狀影本或其他可證明之相關文件影本。
二、徵文/漫畫比賽:
1. 107年紅心向日葵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乙份。
2. 已蓋106學年下學期註冊章學生證影本乙份(國小免付)。
3. 可證明申請人與受刑人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乙份
4. (如: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子女身分證影本)。
5. 投稿文章/漫畫。
6. 投稿者父或母107年度開立在監(所)服刑證明文件正/影本乙份(在監證明最下方日期為107年x月x日)。
7. 郵局帳戶之存摺封面影本。
8. 【重要】經本會決選優勝之稿件,著作權歸本會所有,請勿於重複投於他處,若經發現該稿件已發表過或後續於他處刊登,則取消得獎資格且繳回獎金。
9. 徵文/四格漫畫投稿限制:(主題:與受刑人的回憶)
其他補充/加分文件[可影本證明]
1. 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手冊、原住民身份證明等。
2. 公共服務相關文件或其他優秀得獎紀錄。(時間僅限106及107年之間)
3. 自傳/推薦函(可註明家境狀況、成長背景、特殊表現等)
即日起至107/4/15 截止,符合資格申請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索取申請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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