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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教務處發公告者教務處來源140.?.?.12
標題嘉義市城隍廟清寒優秀學生獎助金相關網址人氣2117
時間2005-09-12 09:22:36 (最新編修時間 2005-09-12 09:23:20)相關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條件:凡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現在就讀於國中、公私立高中(職)、大專院校之學生(不包含補習學校),家境確係清寒且各科平均成績及德育成績均達八十分而未享其他公費補助者,均得申請獎勵。
申請時應檢附證明文件:1.申請書(請至教務處或本廟備索)2.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騰本正本(最近三個月內)3.低收入戶、家庭急難變故或重症病而家境清寒之証明文件4.前學年成績單(由學校填發)影本。
申請期限:94年9月19日截止。
請符合申請資格的同學於9月19日前附上相關文件,至教務處辦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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