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務處 | 發公告者 | 教務處 | 來源 | 140.?.?.5 |
標題 | 雲林縣清寒優秀獎學金 | 相關網址 | 無 | 人氣 | 6587 |
時間 | 2018-02-26 11:10:48 | 相關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資格: 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向本府申請核發獎學金。 一、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二、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 (二)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注意事項: (一)本獎學金申請書。 (二)學期成績證明。 (三)低收入戶證明或由導師出列清寒證明書。 (四) 符合資格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洽詢。 (五) 收件至107年3月21日,逾期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