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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財團法人勤勞社會福利慈善獎學金相關網址人氣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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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勤勞社會福利慈善獎學金

資格:
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持有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家庭證明。
(二)各項成績標準如下:
學業(智育):104學年度下學期平均成績達80分(含)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
操行(德育):104學年度下學期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含)以上之處分。無操行成績者,以評語無負面評語為標準。
體育:104學年度下學期體育成績70分(含)以上。
(三)其他條件要求:
1.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學籍者。
2.於申請本獎學金時,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不包含政府單位)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
3.獎學金發放日仍在學之學生。
(四)申請文件
(一)學校之申請保薦書(請向學校承辦單位領取)。
(二)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當年度註冊戳章)。
(三)申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請向學校承辦單位領取)。
(四)104學年度上學期之學期成績證明書(影本需加蓋學校公章)。
(五)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 金證明書(請向學校承辦單位領取)。
(六)經主管機關核發於獎學金申請年度內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文 件,且申請人必須為該戶內成員。
(七)最近三個月申請之全戶戶籍謄本一份(或新式戶口名簿)。
(八)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申請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請提供)。
(五)、獎助標準:每人每學期10,000元整,於每學期結束後重新審定。
(六)、申請方式:每校推薦人數以2名為限。(多人申請以成績排序)
(七)、符合資格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洽詢。
(八)、收件至105年10月7日,逾期不受理。
 


相關檔案下載:

1.10508申請保薦書(高中職)

2.申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

3.證明書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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