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務處 | 發公告者 | 教務處 | 來源 | 140.?.?.5 |
標題 | 南投縣政府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相關網址 | 無 | 人氣 | 4086 |
時間 | 2016-09-13 14:41:20 | 相關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南投縣政府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凡設籍該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資格如下: (一)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條列式簡要敘明學生家庭境況後由導師蓋章即可)。 (二)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四)學校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體育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 (五)符合資格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洽詢。 (六) 收件至105年9月23日,逾期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