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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南投縣政府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相關網址人氣4051
時間2016-09-13 14:41:20相關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南投縣政府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凡設籍該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資格如下:
(一)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條列式簡要敘明學生家庭境況後由導師蓋章即可)。
(二)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四)學校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體育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
(五)符合資格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洽詢。
(六) 收件至105年9月23日,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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