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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相關網址人氣5093
時間2016-03-16 16:01:24相關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向本府申請核發獎學金。
一、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之學期成績為準)。
二、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
           (二)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四、申請文件
(一)本獎學金申請書
(二)學期成績證明。
(三)低收入戶證明或由導師出列清寒證明書。
五、符合資格者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六、申請時間105/03/20截止。

 
★相關網址1:http://www.boe.ylc.edu.tw/~boe04/ylcboe03/grant/index.php?myday=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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