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單位 | 教務處 | 發公告者 | 教務處 | 來源 | 140.?.?.5 |
| 標題 | 設籍台南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相關網址 | 有 | 人氣 | 3410 |
| 時間 | 2015-10-21 08:56:51 | 相關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 資格:設籍台南市就讀中等學校優秀學生者。 申請標準: 1.學業成績(一般學科或領域)高職學校平均七十五分以上。 2.未有曠課紀錄且未受記過處分。 3.發給原則:依各校申請人數,以低收入戶為優先,並按其 清寒狀況、在學成績分配之。 應檢附資料如下: (一)申請書。 (二)前學期成績證明書(含出勤及獎懲紀錄,無前項紀錄者由學校出具證明,影印本須加蓋學校相關印章切結)。 (三)戶口名簿(網路版須含申請人完整記事)影印本。 符合資格者逕自教務處註冊組洽詢。 獎學金申請要點(含總表、申請書及申請說明 )1份,可至該局網站(網址http://boe.tn.edu.tw/boe/wSite/mp?mp=20)/學輔校安科 /文件下載區下載使用 | |||||
| ★相關網址1:http://boe.tn.edu.tw/boe/wSite/mp?mp=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