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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相關網址人氣4189
時間2015-09-28 23:27:03相關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資格:
(一)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家庭收入有限,負擔學生費用有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申請條件:
1. 高中(職)組及大專組:
2. 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甲等)以上。
3. 操行成績八十分(甲等)以上。
4. 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乙等)以上。
5. 前項各款之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

申請獎學金應繳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
(二)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一份。
(三)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四)第二點各款證明文件。

符合資格者逕自教務處註冊組洽詢。
實施申請表件可逕至本府網站:
http://www.cyhg.gov.tw選取便民服務/便民服務表單/教育類
(更多)/教育處學務管理科下載。

 
★相關網址1:www.cyh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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