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單位 | 教務處 | 發公告者 | 教務處 | 來源 | 140.?.?.5 |
| 標題 |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助學金 | 相關網址 | 有 | 人氣 | 4819 |
| 時間 | 2015-09-02 07:41:33 | 相關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 一、助學對象: (一)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二)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二、申請條件: 申請時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除第(四)、(五)款得依實際狀況提供外,若有未齊全者,本會將視為無效件處理。 (一)助學金申請書。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三)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四)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五)六個月前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 (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三、符合身份者即日起至9月15日止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 四、申請學生需具備個人帳戶影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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