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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教務處發公告者教務處來源140.?.?.5
標題嘉義市政府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相關網址人氣6539
時間2015-08-31 09:59:50相關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1. 凡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之居民,家境確係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而未享受其他公費或獎助金補助者。
2. 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3. 操行成績(德育或綜合表現)八十分以上或未有曠課或記過之紀錄。
4. 低收入戶證明
5. 符合身份者即日起至9月20止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
6. 獎學金自治條例及申請書請逕至該府教育處網站
(http://www.cy.edu.tw)/行政公告摘要內下載使用。

 
★相關網址1:http://www.cy.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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