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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教務處發公告者教務處來源140.?.?.6
標題102下嘉義縣政府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相關網址人氣6205
時間2014-02-20 16:13:04相關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1.設籍嘉義縣6個月以上,家境清寒學生。
2.學業平均成績及德育80分以上,體育成績七十分(乙等)以上。
3.檢附資料如下:
(一)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家庭收入有限,負擔學生費用有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四)102上學期成績證明
(五)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4.截止日期於3/24(一)請符合資格的學生連同檢附資料送至註冊組。
5.下載申請表網址:http://www3.cyhg.gov.tw/ct.asp?xItem=102487&ctNode=32251&m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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